解除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尊敬的法官:
我系被申请保全担保的一方,因在我方随后提出的诉讼中被法院作出了有利于我方的判决或裁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第108条的规定,现向贵法院提出解除诉讼保全担保的申请如下:
一、申请解除对我方的保全担保。
现申请人曾在一起民事诉讼中申请保全担保,我方已经尽了抗辩的权利,同时,我方随后提出的诉讼被法院所支持,且系贵法院已经判决或裁定的案件;对我方的保全担保已经在我方获得胜诉后丧失了保全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现申请解除诉讼保全担保,以保护我方合法权益。
二、申请裁定停止担保。
现申请人请求贵法院依据现行法律作出裁定,停止保全担保的强制执行,并予以返还解除保全担保所需的保全担保费。
三、申请其他法律保障。
为了保障我方的合法权益,现申请人还特别请求贵法院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禁止申请人将保全担保转移给第三方。
以上请求,望贵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