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才能财产保全呢?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仲裁或者执行程序中,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限制被告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财产处置、转移或者变卖等行为,以确保在诉讼、仲裁结束后能够顺利执行判决、裁决、调解书等解决争议的法律文件。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呢?
一、当事人请求的权利财产确有可能被损害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时,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二、当事人利用转移财产或者其他方法拒不履行还款等义务,造成债权人无法收回债务时,可以申请执行财产保全;
三、当事人存在违约或其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者可能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可以申请执行财产保全;
四、当事人在法律程序中存在重大追溯的情形,如被告可能迅速逃往海外或潜逃等情况,应当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五、在合同、裁决书中明确规定适用财产保全措施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财产保全。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注意保全措施的针对性和必要性,保全期限、保全财产的评估和保全费用等问题。在实施财产保全过程中,也应当注意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确保财产保全的顺利实施,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