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因涉及到公司正常经营的权益受到侵害,现根据法律的规定,向贵院提交《诉讼保全担保解封申请书》,希望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与协助。
一、我公司背景介绍
我公司成立于XXXX年,主营业务是XXXX,公司注册资本XXXX万元,是市场上规模较大的XXXX之一。
二、案情概述
XXXX年XX月XX日,我公司因一笔XXXX项目的未经允许的资金挪用引发了XXXX商业银行的质疑,该银行立即将我公司的账户进行了冻结,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我的公司在此过程中没有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导致诉讼保全无法解除。
经过一系列的查证与调查,诉讼保全所需的全部相关材料均已准备齐备。同时,公司已按照法院要求提供了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此为质押物解除了银行账户的冻结。
三、申请说明
在此,认为我公司的资信及经营能力能够得到充分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将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因此,恳请贵院对我公司的诉讼保全担保解封申请作出批准。公司将始终遵守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规,将来不会再出现该类问题,并保证在日后的工作及经营过程中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为了进一步向法院证明我们的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诚信,我公司已提供了相关的资信证明、征信报告等资料,希望贵院能够批准公司的申请,恢复公司的银行账户,以便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得以顺利推进。 感谢贵院对本申请的支持与协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