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法院:
我是原告甲某,特此向贵院申请异议,就被告乙某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出以下意见和请求:
一、异议事实和理由
(一)关于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被告乙某声称原告甲某存在财产转移、隐匿等行为,以导致其无法执行债务。然而,原告甲某并未存在任何财产转移或隐匿的行为,被告所指称的事实并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和事实情况,财产保全申请缺乏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关于财产保全的可能性和合法性
被告乙某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第X款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然而,该申请的基础和证据并不充分和确凿,且所述的财产保全措施对原告甲某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并且当前的案件审理尚未到达财产保全的必要阶段。因此,财产保全申请的可能性和合法性均存在疑问。
二、请求贵院判决如下:
(一)驳回被告乙某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二)保护原告甲某的合法财产权益,恢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
(三)依法保障原告甲某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公平、公正和及时审理。
(四)根据情况,判令被告乙某承担因其提出无理财产保全申请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三、附加证据材料
本异议申请书附加以下证据材料:
1. 原告甲某的财产状况清单和相关凭证;
2. 被告乙某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3. 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4. 其它与本次异议申请有关的证据材料。
特此申请。
原告甲某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