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前保全担保函
尊敬的法院:
我方系被告(或第三人),现就本案被申请保全的请求,特向贵院出具本保全担保函,以兹保证如下:
一、被申请保全事由及内容
根据原告的申请,贵院已做出裁定,同意对本案中的财产、证据、债权等进行保全,以下简称“保全事由”。具体保全内容,请参考原告提出的保全申请(附件一)。
二、我方的保全担保承诺
我方郑重承诺,在本案中,对保全事由所产生的结果,承担以下保全担保责任:
1. 按照法院的裁定或决定,支付保全标的的全部赔偿金(如果有);
2. 若保全申请被撤销、保全财产被释放或财产保全标的确认被宣告无效,即刻采取措施,解除对相应财产的保全措施;
3. 如发生保全财产灭失、毁损等情况,立即通知法院,并按照法院的裁定进行相应赔偿;
4. 遵守法院的指示,与原告保持必要的沟通,配合原告的工作,不采取任何意图干扰、阻碍保全程序的行为;
5. 对于担保承诺中未尽事宜的,按照贵院的指示执行。
三、保全担保措施
为履行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提供确保保全事由完成的担保措施:
1. 提供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保全担保的有效形式。我方已向贵院缴纳了(或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证金(具体数额请参考附件二),以确保保全事由的顺利进行;
2. 如因为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保证金的,我方保证立即履行相应责任,并按照法院的规定提供其他担保形式;
3. 若保全财产为动产、不动产或其他具体财物,我方愿意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以我方名下的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等作为所需担保财产。
四、对贵院的承诺
我方郑重承诺:
1. 保证其提供的担保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任何问题或限制;
2. 尊重法院的裁定及执行程序,配合法院的工作,如实提供所需的材料、信息;
3. 若我方无法履行上述承诺,愿意接受法院的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附加事项
1. 保全申请已得到贵院的同意,我方愿意从准备到履行整个保全程序中承担相应的费用;
2. 如因我方的过错导致保全程序无法正常进行或引起原告的任何损失,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本保全担保函的有效期
本担保函自贵院收到之日起生效,直至保全程序完结销案为止。
七、结语
我方郑重声明,上述声明函并非对本案事实、依据、论证进行任何承认或否认,仅仅为了保全程序顺利开展,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有任何问题,请贵院及时指正。
特此申明。
被保全人(或保全责任人):__________(姓名)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附件:附件一——保全申请;附件二——保证金缴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