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后解除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特此向贵庭提交本调解后解除保全申请书,详细陈述如下:
一、案件背景
本案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一份合同,而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然而,由于某种原因,原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受到了被告的违约行为的侵害,因此原告不得不向贵庭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
二、调解过程
根据法庭的安排,原告和被告在贵庭进行了多次调解会议。在调解的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就合同违约的事实进行了争议,并且双方就违约责任以及赔偿金额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经过反复调解,原告和被告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愿意就本案达成和解协议。
三、调解协议内容
根据调解的结果,原告和被告就以下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
1. 被告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进行履行,尽快修复违约行为带来的损失,并偿还相应的经济损失;
2. 原告同意解除对被告提交的财产保全申请,归还被担保物;
3. 原告和被告同意对本案达成和解,并终止相关纠纷。
四、解除保全申请理由
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原告请求贵庭解除原先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理由如下:
1. 被告同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了赔偿,消除了保全的必要性;
2. 原告和被告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愿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终止了争议;
3.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对双方来说都是公平合理的,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五、合法性和有效性
原告请求贵庭解除保全申请的要求是合法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原告有权解除已提出的保全申请,一旦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法院应当依法解除保全措施。
六、请求
鉴于上述理由,原告特此请求贵庭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并归还原被担保物。
附:调解协议书一份
特此申请。
原告:(署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