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写解除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执行局:
我是公司(个人)XXX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法人),特此向贵局递交解除保全申请书。
首先,我要感谢执行局对我公司(个人)提出的保全申请进行审核,并对我公司(个人)的权益予以保护。然而,鉴于以下原因,我公司(个人)现在请求解除该保全措施:
1. 并未存在丧失、转移、隐匿财产等情形:通过仔细调查和核实,我公司(个人)确保了在保全申请递交前的财产状况,且未发生任何形式的丧失、转移和隐匿财产的行为。我们的财产和资产状况正常,并且能够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2. 证据不足或虚假:在保全申请书中,我公司(个人)被指控存在某些违法行为,但在我方认真梳理和分析证据后发现,对方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确立我方的违法行为。况且,我们对所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以及证据的取得途径表示怀疑。因此,该保全措施对于我方而言是不合理和不公正的。
3. 追索权利不存在:在涉及我公司(个人)的争议中,我方坚决否认涉及的违法行为,并且相信自己拥有合法权益。我们已采取一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并在诉讼中提出相应的辩护意见。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确信最终的判决将会支持我们的观点,因此保全措施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
基于上述理由,我公司(个人)郑重申请解除贵局已经实施的保全措施,并请贵局尽快进行审核和处理。我们愿意配合贵局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证据。
感谢贵局对此申请的关注和支持,我们相信您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此事。如有必要,我们愿意提供更多信息和材料以证明我公司(个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对您的支持表示感谢。
此致
公司(个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