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工可)是施工项目前的重要环节,它通过对工程项目进行科学、全面、系统的评价和分析,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而在进行工可招标时,一项重要问题是是否需要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是招标投标领域常见的一种银行保证形式,用以保证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履行合同义务。一般由招标单位要求投标人提供,并提交给招标单位审核。保函金额通常与招标合同金额相等或略大,目的是确保承包商能按照合同要求按期履约,提供优质服务。
推行履约保函制度有助于保障招标单位的权益。首先,履约保函能够约束中标单位,使其更加严格地履行合同责任,减少违约风险。其次,履约保函作为经济利益的切实损失,可以有效防止中标单位恶意拖延、违约等行为。总体而言,履约保函能够提高工可招标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然而,严格要求工可招标中必须提供履约保函可能并不合理。对于一些小型项目或需求量较低的工程来说,履约保函的成本可能过高,增加了企业的经济压力。因此,在制定工可招标的要求时,应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灵活运用,并综合考虑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的实际利益。
建议在工可招标时,可以根据工程的规模、风险程度、合同金额等因素来确定是否要求履约保函。对于大型项目或涉及重要国家利益的工程,可以继续要求中标单位提供履约保函,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而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项目,则可以灵活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履约保函,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