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产保全规定最新消息公告
近日,浙江省人民法院发布了《浙江省财产保全规定》最新版本,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具有很高的实用性,为保全措施的实施提供了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指导。
该规定明确了财产保全的内容和程序,特别是针对多元化的财产保全措施进行了涵盖,如查封、扣押、冻结、变价保全、财产公示等。此外,该规定还加强了对财产保全中履行程序的规范,包括判决书、决定书的效力等。
关于财产保全的调查程序,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调查的范围、内容和方式,重视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加强了协同作战和信息化的利用。同时,该规定还提出了针对外国当事人财产保全的具体程序。
该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将促进财产保全工作依法依规地开展,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解决案件纠纷,提高司法工作的效率。
总之,《浙江省财产保全规定》的发布,将有力地促进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的稳步发展,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服务,助力建设法治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