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解除书范文
尊敬的法院:
我是被申请人,就贵庭本次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一案,我特此就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一事提出如下辩解和申请。
首先,对于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我完全不同意。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本案存在追索权利的紧迫性和不可回收性。我认为,原告对我财产的追索并无合法依据,因此,财产保全措施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的申请应在购买其债权后60日内提出,并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申请的必要性。然而,原告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申请符合法定时限,并且不能证明申请是出于合法的目的和需要。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对于解除财产保全申请的裁定,被申请人可以提出解除申请。基于此,我特此向贵庭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郑重申明,我是诚信守法的公民,始终尊重法律并遵守法律规定。我愿意积极合作,在确保原告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财产保全的解除将有助于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经济发展,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观。
基于上述理由和合法请求,我特此申请贵庭解除现有的财产保全申请,并请贵庭依法做出裁定,还我正当的财产权益,以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特此申请。
被申请人:(姓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