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被强制执行,法院的依据是什么?
保险是为了预防不测之灾害而设立的制度。但是,如果保险公司迟迟不予理赔或者拒绝理赔,保险人就不得不向法院求助,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在中国,保险在民事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维护的。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一、合同法
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或者裁决书。如果保险公司没有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金,那么保险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履行合同,支付保险金。
二、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发生保险合同纠纷,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这个规定,当保险公司未能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应付的保险金,保险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履行合同,支付保险金。
三、保险法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保险金给付期限逾期未给付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如果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未给付保险金,损害了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的话,保险公司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总结起来,当保险公司未能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应付的保险金时,保险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履行合同,支付保险金。根据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保险人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