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
尊敬的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我方代表____(申请人)____就某案件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特此向贵院提交《诉讼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
一、执行申请人基本情况:
1. 申请人姓名/名称:____(申请人)____;
2. 申请人住所地/注册地址:____(申请人住所地/注册地址)____;
3. 申请人联系方式:____(申请人联系方式)____。
二、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1.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____(被执行人)____;
2. 被执行人住所地:____(被执行人住所地)____;
3. 被执行人联系方式:____(被执行人联系方式)____。
三、案件基本情况:
1. 案件基本情况:____(案件基本情况)____;
2. 案号:____(案号)____;
3. 执行事项:____(执行事项)____。
四、执行申请事项:
基于上述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向贵院申请执行人采取下列诉讼保全措施:
1. 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股权、债权等;
2. 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等;
3. 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禁止其以超过一定金额的方式进行消费;
4. 其他有助于保全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措施。
五、法律依据:
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出申请。
六、申请理由:
1. 被执行人存在逃避执行的嫌疑,申请冻结其财产能够杜绝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隐匿、转让或其他非法手段对其财产进行变更。
2. 案件基本情况显示被执行人具有一定财产,但存在不支付或少支付执行标的款项的风险,申请查封其财产可以确保在案件最终判决或裁定生效前,被执行人的财产安全。
3. 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过于奢侈或存在其他滥用财产的行为,申请限制其消费行为可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七、申请期限:
请立即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答辩意见。
八、负责人联系方式:
如对本通知书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本人联系。
联系人姓名:____(申请人联系人姓名)____
联系方式:____(申请人联系方式)____
九、特此申请。
____(申请人)____
日期:____(申请日期)____